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