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遺產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剩餘財產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我方僅需要每月給付扶養費用6,250元予未成年,雙方財產各歸其所有。家事律師推薦|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板橋家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