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誣告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