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相對人需給付76萬1,466元,且均准允變更母姓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