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契約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