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訴訟原告【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】,獲被告須給付壹佰玖拾參萬壹仟壹佰壹拾捌元。台北律師推薦|板橋法律事務所推薦|板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