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】,經調解成立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借款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