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55.42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和解【清算合夥財產等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