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排除侵害等(含拆屋)等事件】,原一審為駁回,經由上訴可拆除部分屋簷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肆仟伍佰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拆屋還地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