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