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遺產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借款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准允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