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三審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發回二審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和解【清算合夥財產等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調解成立,房產可不用被強制執行,並且得以拿回擔保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