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勞動調解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