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案件,獲改判一審判決,使委託人成功獲得逾新臺幣50萬元之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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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