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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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