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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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判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53萬6,935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700萬剩餘財產分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