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#損害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契約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調解成立每期償還2,685元0利率共180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