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#損害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、聚眾鬥毆及詐欺案件】,均為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契約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【成功案例:給付扶養費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共有物】,獲准許分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