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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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契約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和解【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、扶養費等案件】、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案件】,順利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