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#損害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割共有物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獲部分免償還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