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#損害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可拿到200萬元的代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債務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判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53萬6,935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