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#給付租金 #返還房屋 #遷讓房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貳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刑事律師|台北刑事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販賣毒品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參年。台北刑事律師|律師推薦|板橋律師推薦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3仟元及4仟元,給聲請人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