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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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案件,獲改判一審判決,使委託人成功獲得逾百萬元之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