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
#離婚 #夫妻剩餘財產分配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有價證券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最高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,勝訴定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