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確認僱傭關係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#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#勞資糾紛 #給付工資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更一審【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請求被上訴人連帶給付賠償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