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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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交付贈與物事件二審】,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