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貳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
#意外事故 #過失傷害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交付贈與物事件二審】,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