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台北刑事律師|律師推薦|板橋律師推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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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