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