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予以免除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確認遺產分割協議書無效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