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清算合夥財產等案件】,獲判請求8/10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車禍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