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加重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