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可拿到200萬元的代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