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【成功案例:給付扶養費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辯護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獲得勝訴判決,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