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,每月給付2,780元,0利率,180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