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