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業務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