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30.09%之金額,每期11,546元
本所近日發現,有不明人士冒用本所名義設立 LINE 帳號,並可能透過該帳號與民眾聯繫,為保障您的權益,敬請務必認明本所官方 LINE 帳號,切勿輕信來路不明之訊息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事件】,獲緩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