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部分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