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向詐騙集團加害人請求,獲判全額新臺幣60萬元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