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