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