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事件】,獲撤銷部分原判決陸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參個月,緩刑二年,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,並應於保固管束期間完成法治教育肆小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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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修復漏水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。台北律師推薦|律師|板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排除侵害等(含拆屋)等事件】,原一審為駁回,經由上訴可拆除部分屋簷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免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