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
#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#扶養費 #離婚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和解【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、扶養費等案件】、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案件】,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答辯【返還借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