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3仟元及4仟元,給聲請人扶養費。
#扶養費 #給付扶養費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撤銷改判無罪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