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累犯,處有期徒刑參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