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21.58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交付贈與物事件二審】,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借款事件】,調解成立,相對人願意給付新臺幣125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