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勞動調解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、聚眾鬥毆及詐欺案件】,均為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