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事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壹仟貳佰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