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代收款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